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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国工作

少年留学实录:“小皇帝”们去打工

2012-05-05 13:43 作者:admin 浏览:
 原来连扫地、抹桌子都不会的张磊,现在不仅干得干净利索,还承包了家里大部分家务。
   如果说学习是留学生活的必修课,那么,打工就是许多留学生的选修课,它不仅使留学生活变得丰富充实,还使留学生们第一次在社会大课堂上学习谋生的技能与经验,了解社会人生百态……

   走出课堂,放下书本,他们收敛起满脸的稚气,还有与生俱来的娇气;他们走进快餐店,走进厨房;他们吃苦耐劳、任劳任怨。他们开始了留学岁月的另一种生活———打工。

多数留学生打工不再是为生活所迫,而是基于三方面原因:

一、可以挣点零花钱,甚至可以挣生活费,为家里节省一笔不小的开支。

二、可以多跟外国人交流,提高外语水平。

三、多接触外国人,了解他们的思想与文化,进而融入当地社会。

放假也去打工 

    小王在加拿大读大学,半年后就开始到餐馆打工,餐馆还包一顿饭。他的工作时间是从放学后一直到晚上10点,每天5-6个小时,周五、周六干到深夜12点,洗碗、洗菜、配菜、端盘子样样都干。尽管工作时间很长,但一点也不影响学习,因为作业都是在课堂上完成的。有时候他也觉得累,父亲常关切地问他:“受得了吗?”他说:“受不了也得受,大家都是这样做的。”

   小王身边的中国留学生都在打工,报酬不薄,每小时10多元澳币,过年、过节老板还给点红包。除了挣零花钱,生活费也足够了。以前家里每月给他寄1500元澳币生活费(房租、生活费),小王打工一年后家里就不再寄了。

  不少同学甚至放假也不回家,去打工挣学费。

   花自己挣来的钱,小王不再大手大脚,而且很有计划,以前买CD碟一花就几百元,现在他会让香港的同学在香港买便宜的。小王说:“自己打工,就知道挣钱不容易。”

练出流利口语 

    燕燕刚到加拿大时,还没开始读书,就在麦当劳做服务员,负责收钱和递送食物给顾客,从早上9点到下午4点,一直站着,只有中午半小时休息。有时顾客不多,燕燕往柜台前靠一靠,经理看见后就严厉地教训她:“别浪费时间,看看哪里少了什么,快补上。”一天站下来,燕燕觉得两条腿好像不是自己的,回到家躺在床上就不想动。但她还是撑了两个月。她说:“我的口语几乎是在这第一份工作中练出来的。”

    刚开始工作时,燕燕的口语很烂,别人听不懂,她也经常听不懂顾客的需要,于是就一遍遍地问其他服务员,“他说什么,他要什么?”然后,她就把单词记下来,第一次记不住,记第二次、第三次,慢慢就练出来了。经理还表扬她说:“你是我见过的新手里上手最快的一个。”

    体会当地人素质Kitty在加拿大多伦多读大学一年级,课余在一家中餐馆做女侍应,负责收碗碟、收钱、调酒、接电话,每周干三四天,从下午五点到晚上八九点,每小时报酬5.5元加币,另加每次10%的小费,每月也有400-500元加币的收入。Kitty认为打工不仅能挣零花钱,还有其他方面的收获。中餐馆有不少外国顾客,Kitty时常与他们交谈,外语提高很快,还能了解外国人的思想与文化。她觉得人们都很有教养,很有礼貌,什么事都是:“ladyfirst。(女士优先)”。如果前面有一个门,刚好前面有一位男士,他会说:“goahead。(你先走)”有人要从你身边过去,也会说:“excuseme。(对不起)”,而不会撞来撞去。当她回到中国时,她还感到有点不习惯。

   当地人的素质之高也令她深有感触。她所在的餐馆是在一家酒店里,酒店里住的多是一些靠救济金生活的穷人。一次,一位酒店里的客人来买啤酒,Kitty拿给他一瓶啤酒后,来不及收钱就走开接电话了。等她回去收钱时,发现啤酒还没动过,客人因为她还没收钱不敢喝,等她收了钱他才打开喝。

在校长家做清洁工 

   与多数少年留学生相比,白云的打工经历可算是十分丰富的,最多的时候她同时打4份工。丰富的打工生活给她人生的各方面都带来不小的收获。

   白云打工都在她的大学校园里。刚到加拿大时,语言未过关,她先找了一份不说话的工———在学校餐厅的洗碗房洗碗。洗碗房里又热、又臭、又脏,工作非常累,白云恨不能另找一份工。和她一起的还有一位墨西哥女孩,尽管工作环境很恶劣,那女孩却非常快乐,总是笑呵呵的,还一边洗碗一边唱歌。看着快乐的同伴,白云想,是啊,快乐是自己找的。如果我一开始上班就想下班那一刻,这4个小时怎么熬啊,我要调整好自己的心情。于是她找了一本小字典,放在架子上,人少、工作不多时就背单词。她还发现,很多时候是可以找到快乐的:外面的服务员从小窗子递盘子进来时,她就朝她们打招呼,于是认识了很多朋友。这份工作带给白云一种生活的启示:“乐趣是在自己心里的,不是外界给的。”

    白云的第二份工作是在校长家做清洁工。只因她在一个晚会上唱了一首中文歌,校长就立即喜欢上这个可爱的中国小姑娘,把她邀请到家里来喝茶。校长夫人了解到白云经济上的困难后,马上发出邀请:“来我家打工吧。”白云便开始在校长家当起校长夫人的小助手,干些杂活,打扫卫生、整理庭园等,每周6小时。校长夫人在她的工资单标准上写上:她是一个“Topcleaner”(最好的清洁工),发给她最高工资,每小时7.1美元。因为这份工作,白云与校长建立了良好的关系,校长经常邀请她作为学生代表参加很多公开活动,结识了不少朋友,如学校的一批董事,白云认为这是她的一笔很大的财富。

    白云还同时在学校当中文课助教,按学校规定每周工作两小时,改作业,辅导学生,每小时6.75美元。

    学校有一个宴会招待队,每有宴会,就需要找一些学生来做招待、端盘子,这份工作收入稍高,每小时7.2美元。在那里,白云尝遍了各种美国菜。

    白云的主职是在学校书店打工,这份工作让白云最有收获。刚进去时白云负责收钱、摆货品、打价等基础的活儿。后来经理发现她非常细心,做事有条理、有效率,就把她晋升为经理助理,负责所有教科书的销售,这是书店里最重要的业务。

    从暑假开始,白云就忙开了———先把上学期留下来的书寄回出版社,然后订书、收书、分类、打价、结账,损坏的书还要跟出版社交涉,要求退钱。白云的交际能力因此大大加强,英语水平也得到提高。她还记得,第一次打电话时,手不停地在发抖,心里直打鼓:“我该怎么说话呀,我的英语又不好。”

    在书店里工作,白云还接触到加拿大文化方方面面的知识。书店除卖书外,还卖音乐用品、药品、学生用品、卡片、食品、衣服等,很多顾客在购买时都会问白云各种各样的问题。有一次一位顾客为9岁的孩子买《圣经》时问:“买什么版本的《圣经》比较好?”有的顾客来问某种风格的音乐有哪些乐队的CD可以买;还有卖药,各种药品的名字都很古怪,她还要帮助顾客选择。白云因此要对各方面知识都很了解,才能向顾客推荐,那确是一件需要学习的事情。

    一个学期下来,白云挣了4000多美元,但最重要的收获不是金钱,白云说,那真是一种很好的融入社会的捷径。

众目睽睽下洗碗 

    对一些留学生来说,打工还是挑战自我、提高适应能力的一种锻炼。

    李响在英国的第一个暑假没有回家。他喜欢打高尔夫球,但这笔费用较大,李响不想用家里的钱,便决定自己打工挣。

    他在餐厅里洗碗。餐厅里是开放式的透明厨房,众目睽睽之下洗碗,他的脸一直烧到耳根。他对爸爸说:“这个关很难过啊。”

    尽管如此,他把第一天挣的10多英镑都寄回家了。他说:“这是我人生挣的第一笔钱!”

    一天天过去,李响终于习惯了。他洗了三个月的碗,由此也体会到挣钱的不易。过去,他在英国花家里的钱从不当回事。有一次,父亲的一位朋友问起他在英国每年花多少钱,他漫不经心地说:“每年12万吧。”结果那人惊呼:“哟,我内地一个学校全年的经费也就这么多。”

    打工挣钱后,李响变得精打细算了。有一次,他想去理发,一看竟要20英镑!理一个发要260元人民币!我不理了!结果他几个月没理发,头发留成了披肩发。

什么家务都会做了 

    一些年龄较小的留学生也加入打工的行列。他们最大的收获是学到生活经验,包括做家务。14岁的张磊长得高大魁梧,1.8米的身高没人看出他的实际年龄。虽然没到法定打工年龄,他也到一家快餐店打工。假期时每周3天,上课时每周一天。每天上班8小时,收钱、送菜、洗碗、扫地、拖地样样要干,每次一站就是8小时,张磊觉得累死了,这么累为什么还要打工?张磊说:“锻炼,长知识。”他认为打工不是因为每小时6澳元的收入,而是可以学到生活经验。

   刚上班时,张磊连扫地都不会,总扫不干净;抹桌子也不会,做事笨手笨脚。现在,他不仅做得干净利索,还承包了家里大部分家务,包括扫地、拖地、洗衣服,洗碗,做饭。张磊的妈妈欣慰地说:“以前他什么家务都不会做,打工不错,的确得到了锻炼。”

终生难忘的经历 

    如果说学习是留学生活的必修课,那么,打工就是许多留学生的选修课,它不仅使留学生活变得丰富充实,还使小留学生们第一次在社会大课堂上学习谋生的技能与经验,了解社会人生百态,最重要的是磨炼性格。

    耐人寻味的是,小留学生是他们的同龄人中最富有的一群人,这些衣食无忧的“小皇帝”,却在国外干起最辛苦、最底层的工作,这样的成长体验与社会阅历是那些在国内的同龄人可能一辈子都无法拥有的。“没有哭过长夜的人,不足语人生。”这是一笔人生的宝贵财富。

   一位留学生说:“打工是一个学会逐步适应社会,从而顺利走进社会的体验过程,这种经历令人终身难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