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各大学根据联邦州文化部长常务会议(Die St?ndige Konferenz der Kultusminister der L?nder in der Bundesrepublik Deutschland)通过的关于《评估外国高等院校相应学历的建议》中的规定处理此类问题。根据现在的规定,凡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正式批准、并列入德方名单的正规高等院校大学本科或三年制大专的学历均被承认。高职学历、非正规大学、两年制大专或非正规高等教育的学历通常不被承认。
近几年中国有些大学进行了调整和合并,学校名称发生了变化,在申请德国大学时此类学生应由现在的学校出具证明,加盖公章,然后进行公证(附德文或英文的翻译件)即可。
若您需要了解更多信息,请联系武汉剑桥留学邱老师
TEL: 027- 59706819
QQ: 164058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