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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留学如何进行购汇?

2012-07-31 18:13 作者:admin 浏览:
    自费去德国留学需要汇入保证金才签发留学签证,银行允许在持相关证明材料购买外汇保证金汇出境外的同时,另外还可购买等值3000美元的外汇,作为出国途中的零用费。

    去德国自费留学的学生可以到中国银行购汇。中国银行因私购汇业务营业网点遍布全国每一个省,并且购汇无户口所在地限制,无论身处中国何地,均可到所在地中国银行办理购汇业务。境内居民个人购汇实行年度总额管理,年度总额为每人每年等值5万美元。如果在年度总额内购汇,凭本人真实身份证明并向银行申报用途后即可办理购汇。如果超过年度总额购汇,银行按外汇管理规定审核其真实需求凭证后即可办理购汇。外汇局对境内居民个人购汇不再实行核销管理。

    中国银行遵照国家外汇管理相关政策,按中国银行公布的实时汇率办理境内居民个人购汇业务。

    购汇时,须填写“中国银行境内居民个人因私购汇单”,并按要求向银行提供审核材料,银行按规定进行审核、售汇。

    目前自费留学购汇指导性限额仍按《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调整境内居民个人自费出国(境)留学购汇指导性限额的通知》(汇发[2004]111号)执行,学费为按照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或费用证明上所列明的学费金额全额供汇,生活费为每人每年不超过等值2万美元。

    自费留学人员购买第一学年或学期的学费,持因私护照、有效签证、境外学校出具的录取通知书、费用证明(如无法提供录取通知书及费用证明原件的,可提供传真件或网上下载件,下同)办理;自费留学人员购买第二学年或学期以后的学费,持因私护照及有效签证复印件、相应年度或学期的费用证明办理;对于已在境外学习,继续转往其他学校就读的,在购买拟就读学校的学费时,可以参照购买第二学年或学期以后的学费的要求办理。

    自费留学人员购买第一学年或学期的生活费,持因私护照、有效签证、境外学校出具的录取通知书办理;自费出境学习人员购买第二学年或学期以后的生活费,持因私护照及有效签证复印件、学生证等在读证明或相应年度(学期)的学费费用证明办理。

    购汇人员护照上未标注身份证号码的,购汇时仍须同时提供身份证或户口簿。

    自费留学德国保证金购汇

    对于自费留学德国只有在汇出或在境内银行预交签证保证金后才能取得真实入境签证的情况,可通过缴纳购汇保证金方式办理自费出境学习学费、生活费购汇手续。

    保证金购汇需要向银行提供的材料是:因私护照;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购买第二学年或学期以后的学费或生活费无需提供);境外学校学费证明或(和)生活费用证明。如无法提供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学费证明原件的,可提供传真件或网上下载件。

    保证金购汇需要向银行缴纳的购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2000元。

    注意事项:

    对于自费出境学习人员先缴纳购汇保证金后取得真实入境签证的情况,银行在查验已办妥前往国家或地区真实入境签证的护照后退还所缴纳的购汇保证金。

    自费出境学习人员缴纳购汇保证金后,无法取得真实签证的,应将所购外汇从境外汇回并结汇,银行在查验相应结汇水单后退还所缴纳的购汇保证金。

    所购外汇不得存入个人外汇账户,但可以直接汇出境外,可以持汇票、旅行支票、信用卡等携出境外。

    如果是他人代为办理购汇,还须提供委托人的授权书、代办人的真实身份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