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一个国家的国民素质往往会通过一些琐碎小事儿反映出来,比如说,马路上捡到一张存折怎么处理?
早就听说,日本人捡到银行存折一般会想方设法联系银行,交还失主,理由是钱反正也取不出来还不如还了。可捡了数码相机你怎么办呢?这东西可很好用,又不怕主人给认出来。
我和几位朋友曾经在东京大学古色古香的正门对面捡到过一部尼康数码相机。那时候天色已晚,华灯初上,酒足饭饱后我们几人沿街散步,某位仁兄一脚踢到个红色的小包,拿起来一看,里面是相机。
我作为客人,这个时候无权发话。几位朋友当即决定,明天一早交到附近的警察局。他们告诉我,你在日本如果丢了东西,一定要到最近的警察局登记,一般来说,过几天就会完璧归赵。
这么说是有根有据的。据资料显示,仅2004年一年,日本就有740万件物品报失,而这一年拾金不昧者上交的物品数量更加惊人,达到了1070万件。这1070万件失物包括:33万部手机、73万个钱包、132亿日元现金(约合9亿人民币),这类现金和物品在绝大多数情况下能够物归原主。此外还有140万把雨伞、87.6万件手套、丝巾之类的小物件。
雨伞是最容易丢的物品,听说在东京一场大雨过后就有3000人丢雨伞,其次是钱包、手机。丢手机最简单,你只要找个电话给自己打个电话就完事大吉了。据统计,在日本75%的人丢失手机后能找回来。至于丢多少部数码相机,没有确切的数据;不过,在东京的迪斯尼游乐园,大家把相机、摄像机、包放在地下,就不管不顾地四处游玩,全然不担心窃贼的光临。
需要补充说明的是,在东京大学门口捡到相机的这几位朋友是来自中国的留学生,不是日本人。他们也承认,如果在国内捡到相机很可能不会考虑交给警察局,也不会风格高尚到坐在地下痴痴地等失主回来。
同样的人,换个环境就变了样,似乎真应了“橘生淮南则为橘,橘生淮北则为枳”那句老话。
在探讨日本人为什么拾金不昧时,国内媒体有报道说,拾金不昧和法律规定息息相关,因为根据日本的《丢失物品法》,任何人捡到物品没有上交都会被认定犯有盗用罪,而如果失物重新回到主人手中,那些拾金不昧者可以得到相当于失物价值10%的奖励。
这条法规可谓历史悠久,从1899年就制定出来约束日本人的行为。那时候,清政府的百日维新刚刚以失败而告终,屈指一算,到今天它已有109年的历史。
其实,日本早在公元718年就有关于失物认领的规定,18世纪,明确规定拾金不昧要给予奖励。1733年,两个政府工作人员捡了几件衣服私吞,竟然给判了死刑,听起来难以置信。
为了应对拾金不昧的好人好事,日本设有专门的失物管理中心,结果是都收到大量被遗落的物品,却苦于无法找到失主,叫苦连天。搞得日本内阁没办法,只好于2006年修改法律,将失物保存期限由原来的6个月改为3个月,一旦3个月后无人认领,那么失物管理中心就可以将其交给最初捡到这些物品的人。从法律方面找原因固然有道理,但我觉得这只是问题的一部分。理论上说,你独自一人在半夜三更捡了钱包没人知道,据为己有也未尝不可。如果这种情况下还坚持上缴,至少说明这个人很诚实。
诚实,是日本人的优秀特质之一。
一位常年旅居日本的澳大利亚学者和我聊天儿时说,不可思议的诚实是日本人的一个特点。没错,他用的词是“不可思议”。
诚实需要整个社会的默契配合,当你的诚实被别人据为己有;当你的同情融化在骗子诡异的笑容里,诚信就会像鱼鳞一样一片一片地从社会的肌体上脱落。
是先有了法律法规,后有依据法律上交失物的公民,还是诚实可靠的公民适用于这些严格的法律;这是个鸡生蛋、蛋生鸡的复杂课题,还是留给社会学家去讨论吧。
我还想举另外一个例子来证实诚实的魔力。那是在大阪府高槻市的普通村庄,我作为日本外务省邀请的客人,遵照外务省的安排夜宿农家。第二天一大早,女主人送我到村口坐公共汽车进城。快到车站,忽然看到路边有一个破旧的小帆布搭成的棚子,地下放着一张破破烂烂的桌子,桌子上摆着一袋袋大小差不多的蔬菜。有胡萝卜、茄子,也有青椒。桌子下面的抽屉有个小细槽,恰好可以放一枚硬币,细槽旁边歪歪扭扭地用阿拉伯数字写着“100”。
这是什么意思,我想大家都能明白,每袋蔬菜100日元。买主没有早起守摊,卖主也不会偷偷拿走不给钱(当然如此,否则也不会这么摆着了)。我把我的想法以略带吃惊的语气向女主人求证时,她笑着说:是啊是啊,这里我们买菜的地方,听起来这理所应当,没啥奇怪的。
这就是诚实的魔力,它让许多事情一下子简单起来。其实,生活本来没有那么复杂,不是吗?
不过,凡事有利有弊,既然丢了东西容易回来,就不必太小心翼翼,因此,一向精明细心的日本人丢三落四,反正一般情况下可以失而复得,不怕。可令人不解的是,强盗丢了东西也找警察。2004年,24岁的强盗西小五郎拿着刀子到一位老妇家抢劫,临走前把包丢了,还毫无惭愧地去警察局报失,最后,包是找到了,没错,他自己也进了班房。